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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7yue7日起,济宁市的二手网正式施行网上交易和网上资金托管。
从济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即日起,该市城区存量房(二手房)正式实行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托管。据悉,该政策的实施,将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规范房产经纪行为,特别是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炒卖房屋、违规收费等违规现象从源头上加以遏制。
据介绍,近几年,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易诚信成为困扰不少市民的难题,有的出售方故意隐瞒房产真实情况,甚至将已抵押的房产再次出售;还有的房产中介为牟利设置一些陷阱,给房产买卖双方均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对此,济宁市正式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市区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济宁市市区(包括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北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所有存量房交易必须通过网络办理。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济宁市房产网操作系统进行挂牌委托,发布房屋出售信息,并对达成交易意向的房屋,由交易双方当事人通过济宁市房产网操作系统签订合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机构,而是由市建委指定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银行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济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作为资金托管机构,将无偿为客户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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