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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转让协议

来源:房天下 2012-08-20 15:53:00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条 甲方自愿将师宗县腾达步行街     号商铺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该商铺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第二条 乙方承租后可以对商铺进行装修,在装修中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的现有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 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房东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须保证同等条件下房东优先与乙方签订下一次的租赁合同不得再收转让费。

第四条 甲方必须保证在乙方转租期间的商铺租金每年不变,租金为                            元整,转租期满后甲方得保证房东按市场行情增减租金。

第五条 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时,乙方转让商铺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第六条 甲方需付清租赁商铺的租金才能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 转租期间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转租期为 2012 年 3 月     日至 2015 年3月     日,租期为三年。

第九条 转租期间若房东与乙方发生房子纠纷时,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甲、乙双方都不能有隐瞒事实真相和欺诈行为,否则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转租方与承租方各一份,该协议至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二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能公开说甲方转让给乙方,如有公开后果自负。

甲方(转租方)签署:        乙方(承租方)签署:         
(盖章/手印)               (盖章/手印)

时间:2012年3月    日 时间:2012年3月    日

签约地点:商铺所在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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