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据称工资条例拟规定特殊行业薪酬需审批公示
- 发表于2010-11-22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工资条例》的框架已基本确定,《条例》第八部分规定,政府将对工资进行宏观调控,这其中的核心内容便是对重要行业、垄断行业的工资进行公示。但整个《条例》中,并没有出现垄断行业的字样,而是以“特殊行业”代替。《条例》对垄断行业基本定调,“特殊行业内的企业,工资总额需要上报,主要上报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资委,并由这些部门批准审核。”“而垄断行业企业每一次涨薪的结构、调整的水平,以及补充社会保险水平都需要由上述3个部门批准审核。”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必要时,还要召开听证会,而涨薪的最终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
- 发表于2010-11-22
对于上述说法,记者曾致电人保部,但并未得到回应。
- 发表于2010-12-29
总之没有公平过
- 发表于2010-12-30
最好工资每个月都拿出来晒晒
- 发表于2011-01-04
我们靠工资的人啊
- 发表于2011-01-12
不关我事
- 发表于2011-05-12